作者:探碼科技, 原文鏈接: http://nbbskj.com/partners/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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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介紹本文的前提,是在創業中,一個創始人必須要找到一個技術合伙才能把事情干下去的情況;當然了,并不是所有的創業都需要靠技術推動,有一些領域里,你不需要技術取得驚人的地步,而真正需要的是你的商業模式,改變現狀的高效營銷技巧;在強依賴技術的創業公司,技術也并不是始終扮演著重要角色,本文探討的,就是作為技術合伙人,在創業項目中的定位和角色認知。
? 對于技術合伙人自己認為的定位和別人給這個角色的定位,差異很大。?
? 一般的創始人都會想:“我只要把想法和規劃設想出來,剩下的都是技術合伙人的事情了。”但技術人員一般不會這么認為,他們更傾向于有人把產品原型做出來,自己去做技術實現那部分的事情。甚至大公司的技術人員已經習慣設計人員把全部頁面都切好,自己再開始寫邏輯代碼。??
? 以上這種類型類似于外包,技術只是負責實現功能,并不參與產品原型設計和商業模式規劃,但是探碼科技在與眾多初創企業合作過程中,漸漸的感覺的,技術合伙人應當充當更重要的角色,才能穩步的把產品推到前端。比如和創始人一起探討商業邏輯,實現產品原型規劃,然后再進入開發階段。
經常在知乎上看到有人認為“技術合伙人對業務的把握和用戶體驗的設計感覺差的很遠”。看到這樣的評論,我也覺得苦笑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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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曾遇到一個創始人,自己不懂互聯網產品,現在在找技術合伙人,要求就是技術合伙要負責所的互聯網產品以及網絡營銷,在尋找技術合伙人上也花費了不少力氣。
? 現狀就是,中國并沒有誕生成熟的產品經理人群,更不要說產品合伙人了。在產品沒有很好的定義狀態下,這個合作會出很大的問題。尤其是結合傳統行業的互聯網項目,往往創始人根本不懂互聯網產品。要讓他直接對接技術合伙人,中間其實有很大的一個壕溝。??
? 解決方案有幾種:要么創始人能做出產品原型;要么技術合伙人有很強的溝通和理解能力,能夠自己做產品設計;要么需要一個中間的協調人:產品合伙人。??
? 我更傾向于第二種,也就是創始人可以完全不用懂技術,但是可以把理念告訴技術合伙人,就能夠按照自己的想法給出產品原型。但是,隨著項目的進展,技術合伙人需要逐步的理解業務,并能夠從技術層面逐步轉向產品角色。這樣,更能拓展了自己的職業發展。
? 這樣子存在的一個風險就是,創始人有種被架空的感覺,甚至感覺出來的產品不是自己親生的兒子,但是這只是過渡階段,如果創始人本身就有能力設計出產品原型,那當然是再好不過,在創業初期,人才有限的情況下,專業的事情交給專門的人干,才能讓項目進展更快。
??我們團隊曾做對美外包開發5年多時間,在成立探碼科技的時候,我們就總結經驗,希望將美國硅谷創業模式、人才契約模式引入到國內來,開展一些合作,發揮各自特長。這個過程中也遇到許多阻礙,最大的阻礙就是信用機制的建立,中國式合伙人的分工和責權,是個可以長篇大論探討的問題,待下次結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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